防疫基金|涉串謀詐騙旅遊業津貼38萬元 7男女被判囚13至29個月
撰文: 梁錦麟
發布時間: 2024/07/11 13:37
最後更新: 2024/07/11 13:48
旅行代理商董事涉找來親友訛稱為公司僱員,就「防疫抗疫基金」下的「旅遊業支援計劃」向政府申請津貼38萬元。董事早前承認5項串謀詐騙罪,其餘6人經審訊各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,今(11日)於區域法院判囚13至29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的串謀詐騙涉及詐騙政府,若然成功,必然會衝擊相關制度,判刑是唯一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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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被告吳卓然(33歲),報稱愛.酒店董事,早前承認5項串謀詐騙罪;另外6名被告,即吳浩然(36歲,跟車工人)、郭麗珍(61歲,家庭主婦)、陳祉旻(29歲,移民公司顧問)、趙紫棋(33歲,導師)、梁啟明(27歲,餐廳經理)、黃愷(36歲,採購員),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。
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,吳卓然為吳浩然胞弟,郭麗珍則是兩人的母親,本案犯案時間不長,對市場沒有影響,不涉及跨境元素,各人重犯機會不高。
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涉及多人串謀詐騙政府,並於申請表上作虛假陳述,即聲明多人為公司僱員,並呈上強積金等文件。當中案情有一定嚴重性,犯案時間約1個月,但不涉及跨境元素。
法官續指,吳卓然於案中屬主導角色,吳浩然亦擔當非常重要的角色,若欠缺吳浩然聯絡他人,吳卓然亦不能呈交多份表格。法官又指,本案的串謀詐騙涉及詐騙政府,若然成功,必然會衝擊相關制度,判刑是唯一選擇。
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,將吳卓然判囚17個月,吳浩然判囚29個月、郭麗珍判囚14個月、陳祉旻判囚14個月、趙紫棋判囚13個月、梁啟明判囚14個月、黃愷判囚14個月。
案情指,本案被告於2020年4月18日至5月13日,訛稱為愛.酒店有限公司(iHotel Group Limited)的僱員,亦不誠實地表示「愛·酒店」所提交用作支持申請「旅行代理商及從業員支援計劃」津貼的申請表格及文件上列出的資料屬真確,誘使註冊處根據支援計劃向愛·酒店及各被告支付相關的津貼,涉款38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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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